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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減輕租屋人負擔,內政部修改辦法,將租賃爭議申請調處案件的收費標準,從每件一律新台幣一萬五千元,改按年租金價額不同,分為四級收取,最低為三千元、最高一萬五千元。內政部表示,考量民眾如有不動產租賃爭議,例如租金調漲、房屋修繕等糾紛,因為承租人多為經濟弱勢,為了避免申請調處造成經濟負擔,因此修改房屋租用等租賃爭議申請調處案件的收費標準,昨天在部務會議通過修正草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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